大成天享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半岛体育-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

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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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天享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半岛体育-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半岛体育APP下载

  1.大成天享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6年4月14日证监许可【2026】844号文予以注册。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6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及其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其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其他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阶段暂不开通本公司直销网点的发售渠道,投资者在认购阶段如需选择C类基金份额的,可通过其他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后续在本公司直销网点上线的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5.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本基金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下称“资金交收账户”),用于该投资者的基金赎回、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该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开立的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8.募集期内,投资者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注册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大成天享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投资者可以在相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关法律文件。

  13.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代销机构的公告。

  14.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新增代销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通知,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线.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16.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代销机构的客服电线.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对本次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操作或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份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可能面临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特有风险,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

  对于通过直销认购/申购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以及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申购并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采取先收后返模式,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最短持有期限,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具体请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于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后第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止。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最短持有期限。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方可申请赎回。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设置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的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80亿元,本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有效认购申请累计金额超过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规模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27层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或称募集期、首次募集期、首次发行期等)为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6日。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六)份额确认: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注册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销售服务费;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申购并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首次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已开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但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基金账户号和身份证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27-3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27-33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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